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日前在“国有经济长春论坛”上表示,国资委将从四个方面着手,加大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力度。
第一,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推进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体制保障。积极推进东北地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指导东北地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尽快实现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行为主体到位、职责权限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行质量和效益。
第二,结合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重组上市、中外合资、部分转让国有产权等多种途径,吸收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推进国有资本和其他各类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对东北地区政策性破产的支持力度,集中力量使一批劣势企业尽快退出市场。
第三,加大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的改造建设力度,培育和提升优势产业。根据东北地区中央企业在国民经济和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配合国家国债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改造建设的力度,大力培育优势产业基地。一是集中力量建设钢铁、汽车生产和采油基地;二是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微型汽车、汽车发动机、船舶等改造建设步伐;三是其他国有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技术改造的重点方向,再现生机活力,初步确立在市场竞争中的应有地位。
第四,支持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和分流富余人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04年国资委将把东北地区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分流富余人员作为重点来抓,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重点分离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公检法机构、卫生防疫机构、社区管理机构等社会公共事务单位和行政事业型单位。(记者 杜学静 任芳)
(责任编辑 陈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