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改革将打响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发令枪。作为试点,东北企业成为首批受益者。
此间观察家认为,选东北作为试点,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不无关系。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首先要为企业创造振兴的条件,“减债卸负、税收支持”便是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增值税转型对企业来说就具备“减税”的性质。
日前,发展改革委批准了振兴东北第一批100个项目,总投资额达610亿元,在这些项目的分配中,辽宁获得52项;黑龙江获得37项;吉林获得11项。这些项目有些是新上的,有些是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如果增值税转型改革不及时跟进,势必还会导致重复征税,影响东北的投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增值税转型试点就意味着为东北企业“减税”,意味着为企业卸负。增值税转型在东北试点行业范围包括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工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军品工业和农产品加工等八个行业,这八个行业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抵扣当年新增机器设备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金,这将使几乎所有企业的税收负担在改革后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社科院财政与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认为,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一系列政策安排当中,把增值税这样一种试点作为内容之一,可以看出政府的苦心所在。随着这项改革的推进,起码能达到两方面效果,一是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可以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二是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的改革,积累经验。
勿庸置疑,东北企业是这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但也要看到改革初期政府财政支出扩大、财政收入减少的现实。高培勇介绍,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改革,按照2000年的数字,大约要拿出在800亿元财政资金;按2003年的数字测算,要拿出1300亿元的资金。至于在东北地区搞增值税试点,中央财政要拿出多少钱,现在还很难测算,恐怕不是一个小数,这也可以看出政府为了振兴老工业基地所付出的财政成本是非常高的。
改革成本虽高,但长远看来,经济和社会效益可观。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指出,改革可以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鼓励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自主增长能力,税收收入会有更广阔的增长空间。 (记者 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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