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5月19日电 (记者吴晓东、梁冬) 国务院社会保障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劳动保障部部长郑斯林19日在黑龙江省指导工作时宣布,国务院日前已批复了这个省呈报的《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同意黑龙江省成为继辽宁省之后,全国新的社会保障试点省份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黑龙江省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发展完善,初步形成了以“三条社会保障线”为基础,以“两个确保”为重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但是,作为老工业基地,这个省长期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结构性矛盾在社会保障方面日益显现出来,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难以逾越、必须尽快解决的社会问题。为此,黑龙江省把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基础和重要内容,积极探讨能够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所接受的方案。本次国务院正式批准该省呈报的社保试点方案,标志着社保试点工作在这个省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后,正式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本次试点推进工作将力争在两年内完成,到2005年底结束。试点工作将主要围绕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将失业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实现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等6个方面展开。
郑斯林说,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和老工业基地改造的成败,必须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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