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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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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01日 来源:振兴东北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4年8月15日 中办发【2004】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军区党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党委,军委各总部、各军兵种党委,各人民团体: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和国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着眼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大力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东北三省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加强领导,开拓创新,密切协作,狠抓落实。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采取切实措施支持东北地区做好人才工作,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 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摘)

2004年7月22日 中办发【2004】22号

    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党和国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着眼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中央指出,振兴老工业基地,当前重点是要做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工作。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是新中国工业的摇篮,为我国形成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在新世纪新阶段,抓住机遇,积极推进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努力将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发展成为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机制灵活、竞争力强的新型产业基地,使之逐步成为国民经济新的重要增长区域,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业的实现。

    实现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关键是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这是50多年来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经验,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东北地区人才队伍是在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的不懈努力下,伴随着老工业基地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的。在老工业基地建设初期,中央从全国各地选派了大批党政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大学毕业生到东北工作,有力地支援了老工业基地的建设。此后几十年,东北地区人才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不仅自身培养了一大批各类人才,涌现出一批以王进喜、孟泰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而且为全国各地、各条战线输送了大量人才。总的看,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存量大、基础好,具有一定的竞争力。这支队伍过去是老工业基地建设的中坚力量,今后仍将是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主力军。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分干部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较深,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部分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不活,缺乏一批熟悉国内国际市场、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决策能力的企业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滞后,专业技术人才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支撑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主导产业的人才数量不足,外流严重,补充困难;人才创业环境亟待改善,人才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等。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中发[2003]16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着力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大力改善人才环境,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扎实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作风端正、奉献进取、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要坚持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和主要任务谋划人才工作,统筹规划,稳步实施。坚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大力推进人才工作方法和制度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开发机制,为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坚持以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企业家、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整体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盘活存量为立足点,在培养和用好现有人才的前提下,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与人才结构调整同步,优秀人才向重要行业、新兴产业和优势企业集聚。坚持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党和政府对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坚持东北三省自身努力和中央支持相结合,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为老工业基地振兴育好人才、聚好人才、用好人才。

    二、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促进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

    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首先要振奋人的精神,解放人的思想,更新人的观念。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中发〔2003〕11号和16号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人才在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各项事业中的关键性作用,为实现中央的战略决策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破除"等靠要"思想和"官本位"意识,摒弃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传统观念和习惯做法,牢固树立靠改革开放、靠市场机制、靠自力更生、靠艰苦创业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观念,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形成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社会氛围,真正以改革的精神振兴东北经济,以市场观念引领东北发展,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不懈奋斗重振老工业基地的雄风。

    要把树立科学的人才观作为推动思想观念更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地走人才兴企、人才兴业之路。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把人才战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战略来考虑;牢固树立人人都能成才的观念,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使用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作用放在首位,充分尊重人才的创造价值,挖掘人才的发展潜力,鼓励人人都作贡献;牢固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观念,实现人才的柔性流动;牢固树立整体推进人才资源开发的观念,努力培养造就大批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要紧紧围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和鼓励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激发和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

    人才队伍的活力来源于良好的人才工作体制和机制。要抓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利时机,大胆探索,重点突破,加大人才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改革的力度,为人才活力竞相迸发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扎实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深化以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任期制为主要内容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坚持"凡进必考",加强考试录用检查监督,把好公务员队伍"进口";强化公务员激励制约机制,抓好辞职辞退制度的落实,畅通"出口"。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激励办法。加快研究制定各类人才的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为合理使用和有效激励人才提供依据。

    结合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创新企事业单位人才管理体制。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改变国有企业多头管理的格局,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中央企业中率先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人员管理体制,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企业用人机制。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全面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着力转换用人机制。在东北三省选择一些事业单位作为改革联系点加强指导;将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纳入老工业基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范围,探索建立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

    立足于盘活现有人才资源,尽快建立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加快东北地区人才市场体系建设,以东北现有的人才中介服务网络为基础,整合区域性人才市场资源,形成统一开放、互联互通的东北人才大市场。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等限制,疏通各类人才之间的流动渠道,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应聘任职;适应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需要,制定政策引导人才向具有发展潜力和优势的民营企业流动。大力发展人才测评、人事代理、选聘人才等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提高人才市场配置效率;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化建设,保证人才流动的开放性和有序性。

    四、坚持事业聚才,搭建人才干事创业的平台

    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施展才干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空间。要发扬我们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和组织各类人才投身到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伟大实践中去,推进事业的发展,也使各类人才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发挥产业和项目对人才的吸附效应,利用项目建设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对近期国家已批准立项的100个大型项目和今后将陆续确定的建设项目,要充分分析人才需求、论证人才支持,并在相关经费支出中保证项目管理等各类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支出;探索项目招标、投标与人才凝聚相结合的有效办法,使新项目不仅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也成为优秀人才的集聚点。

    推动产学研一体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国家创新体系的总体布局,进一步整合和优化东北地区的科技资源,充分发挥现有科技资源的作用,盘活科技存量。加强东北地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逐步提高企业和产业的创新能力。在东北三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军工科研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支持东北地区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加快提升综合创新能力。探索高等学校与企业长期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方式,支持东北三省办好现有的5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和4个留学人员创业园,给予其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同等的优惠政策,完善孵化功能及其支撑和服务体系。建立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和完善多形式、多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选择一批大企业与科研实力强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进行"强强联合",组建一批联合研发中心,建立健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支持东北地区42家大型企业继续办好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加快发展;在有条件的企业创办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自主开发能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名牌产品。实施"人才开发促进东北地区经济科技发展的示范培训"项目,提高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能力。

    加大投入,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保证。国家在确定"863"、"973"、"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科技计划和新增经费时,应注意向东北三省倾斜。贯彻落实好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财税优惠政策。

    五、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是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抓紧培养和选拔一大批高素质的党政领导干部是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要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要求,以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把东北地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选好配强县以上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做好省、市(地)、县(市)党政领导班子的补充调整工作,特别要配强"一把手"。注重充实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熟悉经济、创新精神强的人才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抓好省部级、地厅级和县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充足的后备人才。

    集中开展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专题培训。发挥中央、地方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和浦东等干部学院的培训主阵地作用,开设"老工业基地专题班",用3年时间把东北三省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一遍。将东北地区纳入到"公务员对口培训"计划,3年内为东北三省培训1000名左右公务员骨干。组织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加强对东北地区系统管理干部的对口培训。加强境外培训,重点选拔一批中青年干部出国(境)进行3个月至1年的中长期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到制造业发达国家学习考察。

    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的实践锻炼。从2005年起,每年从东北三省各选派50名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或后备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南沿海地区挂职锻炼。

    加大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开展东北地区市、县领导班子成员跨省交流试点工作,从今年开始,在东北三省各选择3至5个市县,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互派一批干部交流任职。东北三省每年选派一批省、市直属机关、市县班子的领导干部进行跨省交流。根据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多渠道地做好紧缺领导人才的选调工作,注意从中央国家机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事业单位选派懂工业和经济贸易管理、熟悉资本运作和科技研发等方面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充实到省、市(地)、县(市)领导班子中去。

    进一步抓好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继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进展。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消除个别腐败案件在社会上产生的不良影响,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热情凝聚到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各项事业中来。

    六、以提高战略决策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为核心,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重点在企业,企业振兴的关键在人才,特别是经营管理人才。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政策杠杆,发挥组织调配优势,把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优先配置到优势产业和国有企业中去,形成"以人兴企、以企聚才"的良性循环。

    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配置市场化进程。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的企业领导人员选人用人新机制。加大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在东北地区中央企业中全面建立人才选聘的竞争机制,不断提高通过内部竞争上岗、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市场选聘等多种方式配置人才的比例。拓宽选人视野,把组织上选派到"三资"企业、经过市场磨练成长起来的一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配备到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去。

    改革企业薪酬制度,实施有效激励。建立以考核评价为基础,与岗位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使企业各类人才收入逐步与人才市场薪酬水平接轨。加快建立东北地区中央企业负责人激励机制,加强业绩考核,规范薪酬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期权激励、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制度。

    建立适合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特点的培养方式,加大培养力度。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制定培训计划,抓紧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具有战略决策能力,能够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正确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出资人代表;培养一批职业素质好,市场意识强,熟悉国内国际经济运行规则,在生产经营、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的经营管理人才。增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浦东干部学院、国家会计学院和高等学校等培训基地对东北地区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名额,争取到2007年之前,将三级以上中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后备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地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轮训一遍。实施"企业家境外培训工程",每年选派50至100名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境)外高等学校或跨国公司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每年组织6批国内外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外经外贸、国际政治等方面的著名专家到东北地区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举办专题讲座,并形成制度。

    七、以知识更新和提高创新能力为核心,抓紧培养一大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特别是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依靠大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要充分发挥东北地区高等学校集中、科研基础好的优势,突出重点,下大力气抓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领军人才。

    整合现有各种资源,实施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以"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高等学校创新团队计划"等现有人才培养项目为载体,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帮助东北地区大力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创新能力的高级专家。抓好"东北之春人才培养计划的落实,到2010年为东北地区培养一批学术带头人、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科技骨干。围绕解决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每年举办3至5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实施"东北地区人才培养特别计划"和"高校领导赴海外培训"项目,选拔装备制造、软件技术等东北地区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组团出国培训,利用国际培训资源为东北地区培养人才。

    以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加快培养老工业基地主导产业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组织实施的"985工程"二期、"'十五'211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等项目向东北地区的高等学校倾斜,提高其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适当扩大东北各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允许部分省属高等学校增设一些与产业升级密切相关的学科和专业,恢复和加强近年逐渐萎缩的各类制造业专业,并在研究生学科专业设置、本科专业设置及第二学士专业设置层面予以政策性倾斜。鼓励相关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大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培养规模,大力加强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推进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升级。对冶金、煤炭开采等特殊行业所需人才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的方式,实行特殊优惠政策。探索建立高等学校毕业生储备制度,进一步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在东北三省分别设立2至3个毕业生实习或创业基地,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交流和对接的平台。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争取5年内使支撑老工业基地主导产业后备人才不足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支持高等学校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培养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并加强对振兴老工业基地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的研究。

    八、以推动企业调整改造和促进产业升级为目标,加快培养一支高技能人才队伍

    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根据东北地区建立装备制造业和重要原材料工业基地的发展目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爱岗敬业、技艺精湛、能够熟练掌握现代化操作和设计技术、善于解决技术难题的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抓紧落实东北三省提出的2004-2006年培养9万名新技师的计划。拓展境外培训渠道,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每年选派200名高技能人才到境外,有针对性地进行短、中、长期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培养费用列支成本以及企业、个人对职业教育资助和捐赠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自主培养高技能人才。在东北地区率先进行就业准入的地方立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技术工人岗位成才。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

    认真抓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积极实施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对目前已在东北三省确定的24个机电项目和16个信息产业项目的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要加大调整改造力度。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就业为导向,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托市场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依托主产业基地,重点建设一批职业技术教育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中央有关部门在安排职业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时,应向东北地区倾斜。

    加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认真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加大以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的农民培训力度。实施"蓝色证书"工程,启动振兴东北地区农村中小企业人才培训试点工作。办好"振兴东北经济与北方农业可持续发展"等专题研究班,加强东北地区农业系统尤其是地、县、乡农业领导干部培训。做好科研人员、技术推广人员、农垦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加强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科研人员、技术推广人员与东中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阳光工程",每年为东北地区培训20万至30万农民工到非农产业就业。在东北地区率先推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基层文化场所和设施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要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选好配强乡(镇)、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的领导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从上级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村工作,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

    九、充分运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加大引才引智力度

    加强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用活人才是基础,引进人才是补充。要制定政策、营造环境,用事业、感情和适当的待遇吸引海内外人才到东北地区建功立业。

    进一步优化环境,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指导东北地区制定更加灵活的引进人才政策,采取持股、技术入股、提高薪酬等办法和创办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等创业基地,以及实行工作居住证、技术咨询、定期服务等柔性流动方式,吸引各类人才到东北地区创新创业、施展才干。切实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在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帮助东北地区引进人才和智力。每年组织协调东北三省开展一次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吸引人才的主题招聘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沿海发达地区中央企业中的优秀企业家到东北地区中央企业工作。开展"院士专家东北行"活动,每年组织一批50人左右的高层次科技专家和社会科学专家到东北地区提供咨询和技术服务。开展"东东合作",组织东北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的科技对接活动。组织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举办振兴东北论坛,为东北地区引进人才、资金和管理经验。

    发挥东北地区的地缘优势,加强海外人才和智力引进工作。支持东北地区开展东北亚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建设国际合作示范基地,为吸引人才提供便利。支持东北地区做好聘请外国专家工作,重点做好对周边国家的引才引智工作。建立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沈阳、大连和哈尔滨分市场,努力开辟国际人才中介渠道。加大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为国服务的力度,制定引进计划,建立留学人员为国服务的"绿色通道"。继续将东北大中型企业技改项目列为"春晖计划"重点支持项目,组织更多的在外优秀留学人员为东北地区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开展对口交流与合作。积极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为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提供支持。

    十、整合力量,提高东北人才资源开发整体效益

    加强东北地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通盘考虑,整合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着力提高东北人才资源开发效益和水平。

    调动东北三省内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人才资源的整体优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形成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落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定期考核,切实做到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

    加强东北区域性人才资源开发的统筹协调,形成互动效应。采取适当形式建立东北地区人才工作的协调机制,尽快建立起智力输出、合作培训、人才交流的区域合作开发制度,形成统一、规范、开放、高效的人才信息网络,实现人才资源开发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加大中央扶持和全国支持的力度,促进东北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将东北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整体部署之中,纳入"十一五"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力度。中央各职能部门要根据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提高政策扶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各具特色的人才和智力支持项目,并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沟通,形成规模效应。东北三省的中央企事业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积极配合,做好工作。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要采取措施,支持东北地区做好人才工作,为实现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黄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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