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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划采取多项措施保障东北地区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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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6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大连8月1日电(记者赵华) 尽管中国东北地区目前还没有陷入拉闸限电的窘境,但作为经济快速增长的地区,中国已计划采取多项措施保障东北地区当前和未来的电力需求。

    这些措施包括加快已具备一定深度的电力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项目及时开工;加强电网调度,增加各省间电力调配;加强电力需求管理,提倡节能节电;建立能源与电力的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坚持电源与电网统一规划;开发建设内蒙古东部及黑龙江东部两大能源基地的建设、建设大型坑口电站,鼓励煤电一体化;积极发展核电;发挥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区外和海外资源等。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办公室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日在大连召开东北地区电力建设和规划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说,目前东北某些地区已出现电力紧张的苗头,随着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决策的实施,东北地区呈现经济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为了保证东北今后的经济发展,必须未雨绸缪,对东北电网的情况、电力需求及时规划研究。

    在此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提交了《东北地区电力工业“十一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按照这一规划,东北地区电力发展将根据煤炭资源分布和电网覆盖的现状,除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外,还将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的赤峰、通辽、兴安盟及呼伦贝尔市的电力发展纳入规划。

    目前,东北电网全社会装机容量为4176万千瓦,经过多年建设,东北电网已初步形成500千伏主网架和西电东送、北电南送的格局。东北电网和华北电网实现了交流联网。

    据了解,中国对东北地区的电力规划思路是:在一次能源尽量在东北区域内平衡的基础上,加强电网建设,促进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调整电源结构;将内蒙古东部地区煤电统筹考虑,建立东北统一的区域电网。

(责任编辑:陈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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