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国税局从接到中央振兴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件后,立即着手落实,保证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位。11月1日当天,沈阳市国税局皇姑分局、沈河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铁西分局就为9户企业办理了退税手续,预退税款达618万元,其他企业退税款沈阳市国税局作出规定在一周之内办理完毕。
在全面开展宣传,通过办税窗口及时发放税收优惠政策辅导材料的基础上,沈阳市国税局召集全市缴纳企业所得税千万元以上排名前20名的大企业财务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地讲解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政策准确宣传到位。同时,做好执行优惠政策对企业所得税税款预退的测算调查,该局仅用两天的时间就召集了全市2100户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指导和讲解,并对全市2103户企业进行了税款预退测算调查工作,为将政策准确落实到位提供了可靠的数据资料。据统计,第三季度沈阳市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1174户,累计应预退税款1787万元。
(记者张艾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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