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是征求意见稿,辽宁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核心内容依然让人欣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体现在方方面面,其中“谁决策、谁负责”的决策责任追究制,让我们看到法治从“头”做起的力度。
辽宁省拟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拍脑门”决策的领导干部将要为自己的失误“埋单”。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年)》(征求意见稿),如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规划》的核心内容。
谁决策谁负责
辽宁省将在明年开始着手研究制定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理顺行政执法责任体制,科学配置行政执法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同时,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督察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省政府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在2008年以前基本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重大决策须听证
“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决策机关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可以通过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规定》提出我省拟建立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对行政决策事项重大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听取相关人的意见。2005年前涉及法律事项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率达到80%以上。
打造透明政府
辽宁省将制定有关规定,加快信息公开法制化进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除特别事项外,政府信息以及群众举报投诉的渠道等,均应通过各种方式向公众完整公开。
同时,辽宁省还拟定了信息公开的日程表:
从2005年开始,我省各级行政机关要重点地逐步推进若干重要部门的网上并联审批。
2006年底前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省级政府各部门之间网上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初步实现政府全天候服务。
2006年底前我省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实现政府信息上网,通过整合后的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向公众公开政府部门的名称、职能、机构组成、办事规则、文件资料等。
合同工不得执法
辽宁省拟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2006年底前,辽宁省将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审核公告制度。全省公安机关在2006年底前,其他机关在2007年底前全部取消合同工、临时工执法。(记者 杨海峰)
(责任编辑:王娇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