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齐中熙
刘铮)项目申请报告是项目核准机关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审核的依据之一。根据新近出台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申请报告不再要求项目产品市场预测、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以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同的是,今后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不再要求项目产品市场预测、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项目单位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由政府行政机关审批或核准。
他说,今年10月出台的《核准办法》对于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做了明确规定,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采用主要技术和工艺、对资源和主要原材料的需求、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以及出资方式和融资方案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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