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省政府编制办已经下发《关于清理整顿省直部分培训机构和省直首批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的意见》,首批将对48家培训单位和省直60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整顿和改制。
据了解,按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转制为企业或其他社会中介组织,不再具有事业单位的功能和属性。
辽宁目前省直事业单位中,以生产经营职能为主的单位共计416家,人员编制3万多名。主要有后勤服务单位、物质交易单位、旅行社、经济中介机构和各类经营服务公司。首批60家单位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后,可收回编制2438名。调整面占现有省直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机构总量的15%,人员编制总量的8%。
据省政府编制办有关负责人说,机构设置重复、事企职责不分、培训职能弱化或消亡、有编无人的培训事业单位将全部被清理整顿。这次对省直部分培训机构清理整顿有四项内容:一是对长期不开展业务,名存实亡的培训机构予以撤销。可撤销机构6家,收回人员编制80名,其中财政拨款编制47名,经费自理编制33名。二是将培训职能已经消亡,基本成为经营单位的培训机构划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人员编制收回。这其中,可划出机构2家,收回人员编制48名,财政拨款编制10名,经费自理编制38名。三是将同一部门重复设置的培训机构合并重组为一个。可减少机构5家,精简人员编制96名,其中财政拨款编制48名,经费自理编制48名。四是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对合并的机构和不涉及机构调整的单位,人员编制一律缩减到8名以下,主要用于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可精简人员编制223名,其中财政拨款编制79名,经费自理编制144名。(秦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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