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件实事件件贴近百姓 帮扶标准大幅度提高
12月9日,沈阳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对“两节”及2005年扶贫帮困工作进行部署。具体内容是:
“两节”救助标准翻番。新年、春节期间,市区两级财政将按1∶1的比例,共出资6000万元,对全市贫困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救助标准为每户400元,比上年增加一倍。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明年,市区两级财政共列支200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全市86266名农村特困人口,将全部纳入定期定量救济范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解决城乡贫困户住房难。
明年,我市将出资1500万元,为农村特困户建房1000套,优先照顾“三老”优抚对象和老劳模、老党员、老干部。为城市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建设政府补贴房60万平方米,共1.2万套,至少让3.6万困难群众住上新楼房。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结合小城镇建设调整农村敬老院布局,建设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全市农村现有五保养员19265人,年人均医疗费标准300元,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
“明天计划”康复孤残儿童。继续开展“明天计划”,对残疾孤儿实施康复手术,资金来源为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低保金年支出1.97亿元。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提高后,预计扩面2.4万人左右,年需增加低保金3600万元,年度支付低保金将达到1.97亿元。开展经常性社会救助活动。进一步完善扶贫超市的网络建设,采取以社会捐助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的办法,充实扶贫超市的物资储备。
元旦春节前,将组织一次大规模的集中募捐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提高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乡复员退休军人定补标准每月提高20元;提高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金标准,增加350元,达到1000元;将把困难企业中的伤残军人、“三属”、现役军人家属纳入城市供暖补助范围。研究并实行农村低保制度。
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沈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尚未实行农村低保制度之前,继续实行定期定量救济制度。全面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经验。将在法库县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的基础上,完善各项政策,逐步在全市农村推行。
同时,将进一步建立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加大扶贫助学活动力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小学至高中阶段免收学杂费、课本费;继续资助所有当年考入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借“大手牵小手代理妈妈”活动,全年资助贫困家庭子女2000名,资助金额每人每年100-300元;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再建100所希望小学。
深入开展科技扶贫。组建科技扶贫服务队推介项目;创办100个农民研修基地;组织农村科技讲师团进行百场培训,培训农民两万人。送戏送电影1000场。组成演出(放映)小分队深入农村,送戏500场,送电影500场,送图书两万册。
继续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对大龄下岗职工、转业干部、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提供小额贴息贷款。对“4050”下岗失业人员,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干部包户扶贫活动。每名干部包一户贫困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深入城乡贫困户家中,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继续搞好包村开发式扶贫。继续加大对康平县的30个贫困村定点扶贫开发工作,计划投资3000万元。
全市现有的129个扶贫工作队,要继续深入到所帮扶的村开展工作。继续解决农村饮用水含氟问题。继续在农村安排轻病区防氟改水工程,建设农村人畜饮水工程33处。(倪兵)
(责任编辑:陈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