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其低保金则会适当下调;新的调整办法有望在“两节”前执行
继今年我省低保户全部“涨工资”后,“两节”前,我省低保金还将进行一次大调整。个别困难群众有望再“涨”一次,全省平均涨幅将在30%左右,但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群,其低保金将适当下调。
这是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辽宁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试行办法》作出的规定。民政部门昨日表示,调整低保金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确实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居民生活得更好,并坚决不养“懒汉”。
按照《办法》规定,凡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等的“三无”人员;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人员;重度残疾人员;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单身(亲)中未成年人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等,都可以在现在的基础上每月再增加一定数额的低保金。目前,我省低保金大连为240元,沈阳为220元。
省民政厅厅长薛恒表示,全省各市要力争在“两节”前执行新办法。由于各市情况不同,每个低保户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涨幅也不一样,个别地区可能会涨50%,甚至100%,但是全省的平均涨幅应在30%左右。
另外,《办法》中一个引人注目的规定就是,有劳动能力、符合就业条件但暂未就业的,按照当地低保标准下浮一定的比例。
究竟什么样的低保户是“有劳动能力、符合就业条件”的呢?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低保户认定有一套严格科学的程序和办法,对有劳动能力的大多采取行业评估的办法。这位负责人还强调说,在低保户的认定上,各级民政部门一直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各社区都会对低保户的家庭收入进行调查核实、集体讨论等,并予以公布,街道初审后还要入户复查,总而言之,“有劳动能力”决不会凭空认定,而是有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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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底,全省1279个扶贫超市将统一为困难群众发放衣服、鞋帽、家用电器等物品
明年1月底,全省1279个扶贫超市将为困难群众发放“新年礼物”,衣服、鞋帽、家用电器等物品应有尽有。
省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办公室昨日介绍,目前,全省范围的集中捐赠已完成43%,接收的捐款捐物总价值达5214万元。明年1月底,困难群众就可以领到全省扶贫超市发放的各种扶贫物品了。
省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厅长薛恒说,除发放“新年礼物”外,各地还将进行一次临时救助,这次临时救助的主要对象是特殊困难群众,全省60万特困户将在“两节”期间受到特殊关照,尤其是老红军、伤残军人等,每户将收到救助款物200元以上。
此外,今年大年三十,低保户只要打个电话,民政部门就会送“年货”上门。“两节”期间,全省民政部门将开通一个特殊的应急救助热线,并准备好米、面、油等各种物品,一旦有特殊困难群众求助,立即“送货上门”,让每个困难群众都能乐呵呵地过好年。这也是我省连续3年采取的特殊应急措施。
省民政厅请所有奉献爱心的人放心,所有扶贫帮困物资都将送到需要的人手中。民政部门有一套严格的捐赠程序,所有的款物都登记造册,防止贪污、挪用和私分,并通过各种方式公示。(葛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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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