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长春市累计有313户市直国有企业完成了各种形式的改革,共盘活有效资产126.4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3.4万人。其中,今年有91户企业完成改革,有1.9万名职工可理顺劳动关系。
几年来,长春市以国有资产从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为主线,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以理顺职工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积极推进劳动力市场化配置,促进形成新的劳动用工制度。在推进改革进程中,长春市紧紧围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后企业发展的方针,集中抓住影响全市改革与稳定大局的大型企业改革及疑难问题处理等重点难点开展工作,已有十几户大企业、大集团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同时,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立足于存量资源盘活并发挥作用,使之形成新的生产能力,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在改革中处置国有资产时,坚持市场化流动、有偿转让的原则,强调实施依法规范运作和“阳光操作”,保证交易程序合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改革中注意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同职工协商,在着眼于职工长远利益的同时,使职工当期利益不受到侵害,按照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地操作。实施国有资产退出的企业,在解除职工原劳动合同的同时,给予了相应的经济补偿,对历史上形成的劳动债权,通过协商予以妥善处置。强化职代会决策制度,按规定保障职工对企业改革的知情权、建议权和决策权。加大对改制后企业重组的力度,使改制后企业职工最大可能地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就业。绝大部分企业在改制后实现了发展,提高了经济效益。
(责任编辑:王娇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