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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税改经验明年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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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长金人庆21日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说,明年中国将总结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的经验,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将企业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税款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实施方案。时至年终,让我们一起来回顾2004年东北增值税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和成效,开始探寻东北税改的经验……  
    

 东北税改“温和”启动 方案择机而出

酝酿已久的东北税改正式启动

     9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省(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下发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和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另外相关企业的认定工作已在进行当中,这三方面工作的完成意味着酝酿已久的东北税改正式启动。

    ●2003年10月底,中央出台《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

   ●2003年12月24日,国税总局局长谢旭人宣布“税制改革新方案”,提及“2004年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八个行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期新增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金”。
   ●今年1月29日,国税总局向黑、吉、辽三省及大连市国税局发出《关于开展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以确定最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
   ●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04]156号通知,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意味着东北税改已经正式启动。
   ●2004年9月20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财税[2004]168号通知,印发《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是根据《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的。
     “有关‘东北增值税改革试点’出台的时间和改革方案一直备受地方政府和企业关注,中央最终采用‘增量抵扣’这样一个比较温和的税改方案并在现在推出,是基于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和财政承受能力而作出的慎重决定。”(黑龙江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王立君)>>

      政策阅读:

    《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关于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

    《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全文

             
 政策解读:企业减负,政府“埋单”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很大:
    
    ———增值税方面,从2004年7月1日起,允许东北三省和大连市经过认定的从事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按规定抵扣通过购进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
    
    ———企业所得税方面,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税收优惠。
    
    ———资源税方面,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东北地区可以对低丰度油田和衰竭期矿山在不超过30%的幅度内降低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

此次东北税改增值税转型试点的核心是扩大了增值税抵扣范围,将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

    >> 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

    >> 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新闻分析:消费型增值税是大势所趋
    

      经验点击:
       东北地区四万余户企业享受退税优惠近3亿元
  10月中旬,在沈阳市国税局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启动仪式上,70户企业当场办理了退税手续。据范国燕介绍,东北增值税改革使企业减少项目支出17%,增加了企业自筹资本金来源,使资金更加集中,这将极大地促进沈阳化工的发展。>>        
      沈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月14日沈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沈阳市国税局铁西分局成功办理140万元退税手续,成为东北地区第一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
                           
  10月8日,国家下发新的税收政策。这是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工程启动后,采取的又一项实质性举措。石油化工、汽车等8个行业,首先享受到增值税转型的税收优惠。近日,一汽集团、吉化公司、通化钢铁公司等企业,都及时拿到了第三季度的退税。这些旨在激发老工业企业活力,使其减债卸负、轻装上阵的税收政策,将加速促进老工业基地重振雄风。 >>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经税务部门审核后,吉化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加速固定资产折旧和加速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在第三季度比原来测算少缴企业所得税9684万元,成为东北地区首家获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
         ·优惠政策解燃眉之急 振兴东北税改ST吉化中头彩
               
 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李继纯认为,虽然增值税转型造成了地方财政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但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负担轻了,后劲足了,从长远看对地方财政是有好处的。 >>
       黑龙江省属于增值税转型试点范围的企业共6966户,占全省一般纳税人的26.7%。2003年,这些试点企业应交增值税1776302万元,占全省国内增值税收入的75.4%。如果按照2004年预计购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购入机器设备、材料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数据计算,全年可增加账面抵扣税金282561万元。这意味着,增值税转型将给黑龙江企业直接减负28亿元>>
             
 东北试点 牵引全国税改

东北税改经验明年全国推广

     
    财政部长金人庆21日(2004年12月21日)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说,明年中国将总结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的经验,研究在全国范围内将企业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税款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实施方案。
    金人庆说,从今年7月1日起,中国对东北地区的装备制造业等8大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改革,促进了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升级,提高了产品的竞争力,为下一步改革的推进积累了经验。>>

    专家观点:
   黑龙江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王立君,“由于增值税是流转税链条上的重要税种,有‘牵一发动全身’的影响作用,在东北实行增值税税改必然对全国其他地区产生影响。新一轮税改在东北地区先行是起到试点、示范的作用,国家通过剖析具体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予以完善,在吸取东北地区税改取得的经验后向全国推广。”(半月谈)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指出,东北税改的优惠政策都是在全国范围呼之欲出的税改政策,在全国范围推行是早晚的事。但是由于税改需要几千亿元的改革成本,应该缓慢地释放这一压力。(半月谈)

   财政部财政研究所的一位专家表示,从全国产业和区域发展的不均衡性来看,东北税改第一步在某种程度上并不具有在整个中国推行的普遍意义和示范效应。但是,由于东北税改兼顾了产业序列和地区序列两个因素,所以,只要东北税改能顺利进行,全国其他地区的改革就将有三种模式可供选择。一种是按产业序列进行,即选择有关产业在全国实施改革;第二种是按地区序列进行,即选择有关地区对所有产业实施改革;第三种是像东北一样兼顾产业序列和地区序列,即选择部分地区部分产业实施改革。(经济参考报)

 

(策划制作:陈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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