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
在刚刚出版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报告》中,农民工已经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在中国崛起,它拥有2.1亿人,被命名为“新工人阶层”。
2004年,讨薪依然是农民工永恒不变的主题。他们爬上塔吊、高楼、服毒……种种极端的方法成了讨薪的无奈之举,他们用生命身体厉行着自己的权利。
他们渴望的是公平的财富分配和平等的权利分享,不致让弱者更弱;而对于另一群人来说,他们要求的是与其日益增长的财富和地位相当的政治和社会权力,以使强者更强。农民工,一个新兴的阶层,正以自己的方式与城市和资方博弈。

农民工在工棚里苦等血汗钱。(资料图片)
社会公平的财富分配和平等的权利分享,是制约政治和社会权力“垄断”的主导力量。如何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规则,构筑和谐社会,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
再见,2004年11月30日。欢迎12月1日。12月1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式施行的日子。
农民工期盼的宝剑
2004年,对于很多人来说意味着希望,比如说,悬着一颗心干活的农民工们。这一年,为了“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能回家过上一个好年”,为清理解决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严厉措施;温家宝总理作出了重要批示;中央八部委联手讨伐欠薪;国务院专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促检查……
今年11月,辽宁省着手起草自己的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辽宁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新规的矛头直接指向包工头,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禁止“秋后算账”,禁止打白条,要求建筑企业按月足额货币支付农民工工资。

他们不想死,只是想引来更多人的关注。(资料图片)
此后,12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正式施行,第26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恶性循环的“遮羞布”
一方面,新规定纷出,另一方面,依旧有农民工为了讨薪而服毒跳楼,当农民工以摧残自己身体甚至生命的方式来追缴本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时,农民工的工钱成了名副其实的血汗钱。
2004年10月25日凌晨4点,苏家屯区胜利村信盟花园北三期工地1号别墅内,7名农民工集体服毒。面对记者,农民工们把拖欠他们工资的罪魁祸首归结在包工头身上,他们认为包工头拿走了他们的血汗钱。
在农民工口中,拖欠工资的罪魁祸首是承接施工方与工人的包工头,而当记者与包工头们面对着面的时候,他们的日子过得似乎也不那么轻松。很多“包工头”也被这种“恶性循环”拖得倾家荡产,但他们不愿意去揭开这层“遮羞布”,原因是,他们还要在这一行中混下去。
郭传玉,几年前,从农村家里来到沈阳建筑市场,几年的摸爬滚打,他在圈里已经小有名气,身边也聚集了跟着他干活的兄弟。从今年9月开始,经人介绍郭传玉把同甘共苦的二十多个兄弟带到了位于于洪区的沈阳市环科墙材有限公司的厂房工地。几个月过去了,郭传玉和兄弟们一直没拿到工钱,原因是施工方的工程款迟迟没到位。
制度落实遇尴尬
采访时,一农民工告诉记者,在建筑领域,开发商、施工方、包工头、民工存在着一个欠薪链条,诚信危机是其中症结所在。
目前,制度已备,但是没听说哪一个主管部门的领导被撤职,或者看到哪个开发商被撵出建筑市场。
面对讨薪,手里有了新规做宝剑的劳动监察部门,也不由得面露难色。
采访中,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许胜富处长表示,由于民工本身、施工单位以及中间的包工头之间诚信危机和主观因素,造成有关部门针对民工欠薪问题所制定的约束制度难以执行,落实起来不那么容易。制度虽然针对性很强,涉及面很广,对民工欠薪链条中的关键环节做出了极有力度的规范,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包括民工自身在内,链条中的任何一方都成了贯彻制度的阻碍者。
许胜富举了个例子,《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要求,施工方直接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取消中间环节。但很多施工方则反映,工地的工人有成百甚至上千个,与每个工人面对面地发工资根本不现实。许胜富说,这样的问题如果以诚信为本,完全可以通过下发工资条由工人本人签字等方法来间接实现直接发放工资。
另外他还谈到,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跟“二包”之间讲哥们儿义气,不签合同,有时令劳动监察部门很难办。
永远解不开的“死结”
辽宁省社会科学院社会研究所所长刘晓南认为,民工欠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现有的社会信用环境也在一次次受到拷问。
据调查,“包工头”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如果政府投资不到位,盲目建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如果建设单位没有足够的资金便盲目搞扩建工程,民工工资拖欠就是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死结”。目前建筑市场供求不平衡,一些施工企业为了生存,采取低价、让利、垫资施工等方式进行竞争,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务企业;有些施工企业为追求利润,以挂靠形式承接工程或将工程转包给低资质的企业,造成建设资金的层层盘剥,而农民工成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这个债务链条中的最终受害者。
刘晓南认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信用体系缺失、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监管不到位、农民工缺乏组织和群体的帮助。因此,解决建设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是破解拖欠痼疾的关键。从长远来看,要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治理拖欠工程款问题。
(记者 寇俊松/文 见习记者王睿/摄)
(责任编辑:荆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