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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明确:大型国企不搞管理层收购 中小型也应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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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1月14日 来源:人民日报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今天在此间表示,中央最近已经明确,大型国有企业不搞管理层收购;中小型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收购,要区别情况,原则上也要在建立国资委或明确相关机构负责、明确出资人以后规范进行。

    据李荣融透露,去年以来国有产权转让规范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量明显增加,共转让企业国有产权3599宗,其中进场交易3055宗,进场交易率为85%。其中,上海市为100%,广东省为96%,北京市为90%,四川省为87.4%,江西省为87%。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格比资产评估值都有较大幅度增加。

    去年以来,各地普遍加强了产权交易机构的建设,北京、上海等省区市调整和优化了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了产权交易机构之间的协作与联系,涌现出了一些区域性产权交易机构,从而为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创造了条件。

    但是,李荣融也指出,国企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为管理层收购和国有产权交易不规范。他介绍,去年6—11月,国资委会同财政部、监察部等部门先后对21个省区市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一些企业在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企业负责人自卖自买,暗箱操作;有的以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为其融资的担保,将收购风险和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金融机构和被收购企业;有的损害投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等。在国有产权转让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不公开、不透明,进场交易比例很低,甚至基本上未进场交易;有的财务审计不严,资产评估不实,虚构虚增成本,低估贱卖国有资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内外勾结、违规审批、隐匿转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违纪行为。他要求各地国资监管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纠正改制中的不规范现象。(记者费伟伟)

(责任编辑:王娇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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