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大连1月20日电(记者赵华)出租车驾驶员一年到头起早贪黑运营,疲劳驾驶,不堪重负。2004年,大连市由出租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事故的46%。大连人大代表李建军、程惠范等提出,应为出租汽车司机"减负"。
正在此间召开的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大连钧诚车业集团董事长李建军等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大连市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问题的议案》。据介绍,大连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体制是公司取得经营牌照,再租赁给司机。现有的出租车牌照,除小部分为竞拍所得外,大部分为政府行政审批,无偿使用,同时还有一部分牌照属超期使用,这样就导致出租车公司不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存在不公平竞争。司机和公司签定承包合同,按"大包"或"小包"不同形式一次性向公司交纳牌照租赁费,取得出租车营运权,车辆到期后归司机所有,司机每天向公司上缴130元左右的"份钱",一年按360天计算,风雨不误。这种管理模式,使行业利润没有完全在国家、公司、司机之间合理分配,公司坐地收钱,司机不堪重负。为完成"份钱",出租司机每天工作都在10小时以上,月行程达1万多公里,没有公休日、节假日,几乎没有社会保障。
李建军等代表认为,这种合同,严重违背了《劳动法》,损害了司机的合法权益,是不公正、不公平的,属"霸王条款"。同时,由于司机劳动强度大,超长时间疲劳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使行人、乘客、司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得不到保障。
李建军等代表提出,应重新核定出租车经营管理成本,包括政府管理成本,所有牌照全部竞拍,重新确立起跑线,使国有、集体和其他性质出租车公司处于公平竞争地位。同时,利用价格杠杆,调整国家、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利益分配关系。测定出租车营业收入和成本,测定司机工作时间,制订合理的出租车承包费标准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劳动法》,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剔除"霸王条款",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理顺企业与司机的用工关系。出租车司机每天工作不得超过10小时,降低司机负担。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程惠范代表则建议实行出租车驾驶员休假制度。她认为,实行这一制度将一举三得:一是车辆有时间维修保养,保持良好安全性能;二是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使他们可以恢复体力;三是改善出租车因供过于求,空驶率高而造成的大量无效交通流量以及乱超、乱抢、乱停,妨害畅通的不良状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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