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老工业基地,辽宁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比较多。2001—2003年,在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过程中,全省有175.5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集中进入失业保险,使登记失业率急剧上升,再就业任务十分繁重。按照2004年全省经济发展速度计算,当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只有100万个,而需要就业人数达160万人,再就业工作形势相当严峻。面对困难,辽宁省委、省政府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内容,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1—11月,全省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6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22%;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11万人,位居全国第三。
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既需要不断完善扶持政策,为下岗职工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更需要各级政府真抓实干,有关部门通力合作,把好事做实。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完善再就业扶持政策,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小额担保贷款难贷、创业手续难办等问题。为此,2004年以来,辽宁省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再就业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凡是符合贷款条件,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每吸纳1名下岗失业人员可申请额度为2万元的贷款,
一个小企业最高可贷100万元。2004年l—11月,全省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18189万元。
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手续难办问题,省工商局制定实施了绿色通道和减免注册登记费制度。省国税局也出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04年l一
11月,全省共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税费 19186万元。
二、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特困群体实现再就业。针对本省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即“4050'’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辽宁省加大了再就业援助工作力度。省政府在2003年已安排1-0.3万名“4050”人员再就业的基础上,2004年又确定安排10万名“4050”人员再就业。各级职业介绍机构开设了专门为大龄就业困难对象服务的窗口,配备专职人员,提供政策咨询、
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等服务。
目前,大连市所有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已基本得到安置。沈阳市郑重承诺,凡“4050”人员和低收入家庭人员,只要有就业愿望和要求,政府都将100%提供公益性岗位,以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
同时,辽宁省进一步调整了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补助政策,扩大了安置领域。一是拓宽安排“4050”人员岗位范围。凡是机关事业单位、政府办公益事业、各类企业,只要能够安排“4050”人员的,都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二是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制定分类岗位补贴标准。对政府办环卫、保洁保绿、交通协勤等公益性岗位,再就业资金给予40%-50%的岗位补贴;对各类企业吸纳“4050”人员按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工资标准时,再就业资金给予30%的岗位补贴。目前全省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有20.3万人,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16393万元,支出社保补贴7991万元。
三、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辽宁省把技能培训作为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来抓。各级政府依据劳动力市场需求,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了订单、定向培训,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帮助技工学校解决教学设备、实验设施等方面的困难,改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办学环境。同时,专门下发了《辽宁省就业培训资源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补贴标准,增强了培训机构的积极性。2004年l一11月,全省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6.4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18.1%,培训合格率超过90%,再就业率达到61.2%。
四、实行就业实名登记管理,提高再就业质量。为防止虚报就业再就业成果,稳定就业再就业人数,提高就业再就业质量,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2004年所有实现就业再就业人员都要有名有姓、有联系电话,要逐一登记造册。为此,辽宁省专门下发了《关于实施就业状况登记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状况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省实现就业再就业各类人员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十余项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实施就业实名登记仅3个多月,全省4374个社区就全部建立了就业登记台帐,实现了就业状况登记全覆盖。省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还从各市登记就业人员中随机抽取了4328人,采取电话联系、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其就业情况进行了跟踪核实。各市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办法,如大连市的《劳动力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管理办法》、营口市的《就业备案暂行规定》等,对就业登记实行动态管理。
五、完善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确保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辽宁省把就业实名制落实情况、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再就业资金投入情况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情况等作为具体工作指标,纳入了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并建立了就业工作通报发布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没有按要求完成计划指标进度的市和有关部门,其主要负责人要向省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说明情况,省财政将调整对该地区就业扶持资金的补贴比例。年终,省政府将对各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责成其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取消该地区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资格,并相应扣减省级再就业补贴资金。
(责任编辑:王娇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