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动态
王巨禄当选为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主席
 www.chinaneast.gov.cn
2005年01月29日 来源:振兴东北网综合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报道 在28日闭幕的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王巨禄当选为政协黑龙江省第九届委员会主席。

    王巨禄,男,生于1945年9月,东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1998年3月-5月任九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1998年5月-2003年任九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3-2005年1月任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5年1月任黑龙江省九届政协党组书记。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委。(新华网)

    王巨禄同志简历

    

    王巨禄同志生于1945年9月,河南温县人,1973年5月入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东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1964-1968年在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68-1969年在辽宁省凌源县河坎子公社劳动;1969-1972年任辽宁省凌源县教研组教研员、人保组秘书;1972-1976年任辽宁省凌源县人民法院助审员、副院长;1976-1980年任辽宁省凌源县河东公社党委书记;1980-1982年任辽宁省建平县委副书记、县长;1982-1985年任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党组书记;1985-1987年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1987-1990年任辽宁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1990-1993年任辽宁省委常委、鞍山市委书记;1993-1995年任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95-1998年任八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1998年3月-5月任九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1998年5月-2003年任九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3-2005年1月任十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5年1月任黑龙江省九届政协党组书记。

    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委。(东北网)

    (责任编辑:袁静)

 
打印本稿
关闭  
振兴东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振兴东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6060236
最新动态
·
百块街头绿地精雕细刻 今年沈城市民出门就见绿
·
哈药要约收购仍存变数 每股收购价格或将提高
·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
·
辽宁加快高速公路建设 高速公路网密度全国第一
更多
政策规划
·
黑龙江2005年经济发展目标:生产总值增长10%
·
吉林省“东北地区外贸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
东北地区电力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4-2020年)
·
特别策划:2004年中央振兴东北优惠政策回顾
更多
招商引资
·
香港青年企业家经贸考察:对投资黑龙江充满信心
·
北美大鳄下月来沈阳欲建地铁 东北是投资第二站
·
世界500强企业在哈筑巢16处 投资总额达5.2亿美元
·
承接国际资本全面提速 哈尔滨招商引资步入新境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