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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一次将社会征集的建议列入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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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03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2月2日电(记者于力)辽宁省人大常委会2日宣布,把近期向社会公开征集的2个立法项目建议列入2005年的立法计划,4个立法项目建议作为2005年立法论证项目,其余征集的建议作为储备项目保存。据了解,将从社会上征集来的建议列入立法计划在辽宁省人大的历史上还是首次。

    2004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活动。征集公告发布之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切关注和积极响应。

    在本次建议活动中,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共接到来信、来访、来电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及意见486件次,咨询电话300多个,法制委员会整理合并出立法项目建议58件。内容有节约能源、城市居民供热、被拆迁人权益保护、农民工工资保障、行政人员不作为的追究、街头"小广告"治理等项目,涉及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法制建设和群众生活等方面。

    这次提出立法建议的人员来自各个阶层,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企业经营管理者、工人、农民,有以个人名义提出的,也有以组织名义提出的。沈阳市国税局干部田毓萃提出了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加大被拆迁人权益保护力度的建议。这个建议被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沈阳市东陵区英达乡公家村村民吕星火对城市、农村能源浪费问题很关注,并进行了调查研究,这次征集立法项目活动一开始,立即提出了辽宁省要进行节能立法的建议。这个建议被采纳,制定节能条例被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计划。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九洲说,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今后辽宁省人大要把倾听社会各界的意见,作为地方立法经常性和制度化的一项工作。(完)

(责任编辑: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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