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资委部署2005年国资监管工作重点:
第一,抓紧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体系,进一步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系,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第二,积极推进省直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一是以“整体改制到位,债权债务清理到位,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到位,国有资本退出到位,推动改制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改革标准。改制重组中坚持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有利于调动改革者的积极性的原则。二是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坚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坚持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三是加强对改革攻坚的领导,省国资委在已经成立的5个改革工作组基础上,还将成立3个专题工作组,一个组负责债权债务处理、并轨政策研究、分离办社会职能和改革成本的筹集等;一个组负责研究企业领导人员、离休人员和特殊职工待遇和安置问题;另一个组负责启动产权交易所和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同时将对41户企业逐户派出改革推进组。四是强化改革措施。改制形式要实现发展壮大一批,改制重组一批,有序退出一批,关闭破产一批,具体操作上,还要一厂一策,因企施策,把招商引资作为改制重组的手段,加大改革成本筹措的力度,调动企业经营者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并要实现规范改制。五是着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企业债权债务,积极筹措改革成本,妥善安置职工,加快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
第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力抓好清产核资工作;坚持和完善监事会制度,扩大监管范围;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建立和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决策体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围绕深化国企改革,推动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
第五,切实做好维护企业稳定工作。进一步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制度,搞好定期排查,掌握工作主动权,切实关心职工生产生活,构建和谐的企业改革发展环境,并要特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编辑:王娇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