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长春投资人员只要有3万元即可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项政策目前在全国只有我市实行。22日,记者在市工商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工商部门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35条意见和支持国企改革的28条意见,全面降低企业入市门槛。新政策在全国超前、在东北最优、在省内最佳。
为了支持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发动全民创业,加速国企改革步伐,实现经济“领跑”,我市工商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新政策在七个方面有大胆突破,一是大刀阔斧地“砍”掉了370多项前置审批手续,将过去各类法律法规设定的500多项前置审批重新确定为130项,在全国最少。二是最大限度地实行注册资本分期注入,首次到位10%,其余部分允许在3年内逐步到位。三是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0万元至30万元降至3万元。四是降低企业集团的准入门槛,将母公司注册资本标准从5000万元以上,下调至1000万元,将母公司必须具备控股子公司的数量由5个调整为3个,取消母子公司合计注册资本要超过1亿元的规定。五是明确规定对合法经营的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经营涉及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的项目外,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管理费,减轻了农民负担。六是允许企业以商誉、知名字号、管理能力等,经协议约定后作为注册资本出资,而且不限制比例,这在全国是超前的。七是对国有改制企业注销登记实行“一企一策”,明确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只须提交3个文件即予办理,这将有利于国有市场主体资格的退出。
(责任编辑:王娇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