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医疗纠纷逐年上升,已经成了医患双方的“伤心事”。记者29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将借鉴北京等城市的经验,在省内全面推行医疗责任险。这意味着医患双方再遇医疗纠纷时,保险将发挥它特殊的分散风险的作用,医患双方不必为赔付金额而大伤和气了。
省卫生厅:正在筹划中
据吉林省卫生厅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省卫生厅筹划在全省范围内的医院强制推行医疗责任险。这意味着医生每年掏出几百元钱交给指定保险公司,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将由保险公司出面调解,医患双方自始至终不必再面对面,为赔付金额而撕破脸。甚至可以效仿一些已实施医疗责任险的医院,患者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也可以投诉,由保险公司理赔。这不仅能使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松了一口气,也可大大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吉林省医学会办公室主任丛越立证实,他们正在对省内医院推行医疗责任险具体意见进行调研。
医患双方:盼尽快推行
吉大二院在我省率先在医院内部推行医疗事故险,至今已实施7年。但这种医疗责任险只对已有鉴定结果的医疗事故进行理赔。据吉大二院医务科科长朱孝民介绍,这种保险有3个缺点,一是无法保证院方加入保险后,患方不再来找医院。二是现在的医疗事故险,非手术意外险理赔3万元,手术意外险理赔10万元,这远远不能满足患方的索赔要求。
三是现在医疗责任保险只限于赔付已鉴定出的医疗事故,不能涵盖医疗差错和医疗意外的索赔,院方对此还要自行赔付。他们越来越希望政府能介入推行完善的医疗责任险,而患方也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得到赔付金。
保险公司:态度积极
对于此项业务保险公司非常积极,目前已经有几家保险公司都在与省卫生厅接触。至于与一家单独合作还是与多家保险公司联合,吉林省卫生部门还没有最终敲定。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业务部经理李正介绍,他代表该保险公司正在与有关方面接触。
他们的方案是,成立一个由吉林省卫生厅、吉林省医学会、律师和保险界人士组成的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承保范围也由原来单纯的医疗事故险,增加医疗差错险、医疗意外险、医务人员安全险和医院公共场所责任险。他们将争取在一个月内与患方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十天内理赔。
(记者 葛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