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规划
辽宁为非公企业“减负” 针对民企收费项目全取消
 www.chinaneast.gov.cn
2005年04月01日 来源:东北新闻网-时代商报

 

    辽宁将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坚决取消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统一收费政策,统一收费标准。这是昨日记者由2005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取消———

    专门针对民企的收费

    这次治乱减负是《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贯彻落实。其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已宣布取消或降标的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坚决取消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收费项目;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统一收费政策,统一收费标准;优化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决清理取消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进出口贸易、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

    对违反规定向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严禁———

    领导干部在社团任职

    此外,辽宁还将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团任职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严禁领导干部在社团中任职并领取报酬。对“三乱”问题严重的社团,将予以通报、曝光,对屡教不改的予以取缔。

    同时,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要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对向企业乱评比、乱收费、乱排序、乱发牌匾及证书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没收其非法所得,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听证———

    车辆通行费标准

    昨天的座谈会上还透露,辽宁将加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管理,并探索建立通行费标准决策听证制度,合理确定不同车型之间的收费系数;降低多轴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严禁将非收费道路捆绑到收费道路进行变相收费。

    省减负领导小组昨天还要求,应继续完善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各级减负机构要选择一些企业为联系点,选聘一批认真负责的同志为企业负担监督员,对企业负担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测。(赵桂华)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打印本稿
关闭  
振兴东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振兴东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6060236
最新动态
·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许可对人大代表侯建军刑事拘留
·
哈洽会成我面向东北亚最大展会 商务部将参与主办
·
哈洽会升级显中俄经贸特色 哈大齐工业走廊启动
·
黑龙江75户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后利润增长近九成
更多
政策规划
·
辽宁为非公企业“减负” 针对民企收费项目全取消
·
吉林省将在全面推行医疗责任险
·
支持重大项目 辽宁省科技计划确定重点支持范围
·
吉林省政府推进“大通关”完善外贸进出口服务体系建设
更多
招商引资
·
花旗银行欲参与吉林国企改制 霍英东集团关注污水处理
·
西门子抓住东北振兴机遇 与辽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
百事可乐落户沈阳农业高新区
·
法国与长客洽谈135亿元的项目合作事宜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