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坚决取消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费项目,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统一收费政策,统一收费标准。这是昨日记者由2005年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
取消———
专门针对民企的收费
这次治乱减负是《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贯彻落实。其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已宣布取消或降标的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坚决取消专门针对非公有制企业收费项目;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实行统一收费政策,统一收费标准;优化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坚决清理取消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进出口贸易、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
对违反规定向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严禁———
领导干部在社团任职
此外,辽宁还将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社团任职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严禁领导干部在社团中任职并领取报酬。对“三乱”问题严重的社团,将予以通报、曝光,对屡教不改的予以取缔。
同时,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要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对向企业乱评比、乱收费、乱排序、乱发牌匾及证书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没收其非法所得,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听证———
车辆通行费标准
昨天的座谈会上还透露,辽宁将加强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管理,并探索建立通行费标准决策听证制度,合理确定不同车型之间的收费系数;降低多轴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严禁将非收费道路捆绑到收费道路进行变相收费。
省减负领导小组昨天还要求,应继续完善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各级减负机构要选择一些企业为联系点,选聘一批认真负责的同志为企业负担监督员,对企业负担情况及时进行跟踪监测。(赵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