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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首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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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4月28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4月28日电(记者 颜秉光)今天,一部旨在明确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政府管理者监管职责的地方性法规在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全面铺开。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史殿臣评价说:“这部法规的出台,结束了以往政府部门靠部门规章制度约束市场的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强制性的法律条文。”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规模的逐年扩大,建筑业已经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之后的第四大支柱产业。它的事故发生量和死亡人数也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提供法律依据,黑龙江省政府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并结合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存在的实际问题,颁布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

    该省建设厅安全站站长阎琪说,在建筑领域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大多是由于某些地方的建筑市场混乱,不按程序办事;企业责任制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在这些原因背后的深层问题则是安全生产执法“政出多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交通、水利等专项工程主管行政部门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同,以致交叉执法现象屡见不鲜。将于2005年5月1日实施的《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各管理部门的权利义务关系,理清了各部门的职责,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同时,还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等;监理单位的监管职责和方式、人员配备以及意外伤害保险问题做出可操作性的规定。(完)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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