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发布通知,正式启动《黑龙江省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这一计划是在整合全省教育资源和相关有利条件的基础上,实施两个工程:一是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包括7个计划项目。二是科技创新服务工程。
"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包括:
1.实施村村大学生计划。用5年时间实现村村有大学生的目标,从2004年开始,每年招收3000名左右农村定向生,进行专科层次培养;每年选派1000名左右本、专科毕业生到农村从事村务或党务工作。
2、实施中、高级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计划。2004年至2005年培养14万名中级技能型人才和6万名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2006年至2010年培养38万名中级技能型人才和15万名高级技能型人才。
3、实施紧缺本科层次人才培养培训计划。2004年至2005年在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医药工业、能源工业、农畜产品深加工、森林工业、信息技术产业、基础设施产业、高级经营管理与社会服务业等专业,培养紧缺本科人才15万人左右。到2010年在上述专业培养紧缺本科人才28万人左右。
4、实施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培训计划。2004年至2005年为一期工程。培训企业在岗职工160万人次;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与再就业培训98万人次(其中,省劳动保障。厅承担58万人)。2006年至2010年为二期工程。培训企业在岗职工400万人次;培训失业人员100万人次。创建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区,在全省逐步建立400个社区学习中心,建设5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确定一批为职工教育或再就业培训服务的定点学校。。
5、实施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利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培训300名左右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培训4000名左右企业中级管理人员和地方干部。
6.实施高级研发人员培养培训计划。2004年至2005年完成培训任务100人以上。到2010年前培训400人左右。
7.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计划。2004年至2005年为一期工程。拟建10个示范基地,培养博士40人、硕士360人、工程硕士500人。2006年至2010年为二期工程。拟建20个示范基地,培养博士200人、硕士1800人、工程硕士2000人。
"实施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工程"包括:
1、.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
2.实施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研发中心计划。
3.实施振兴老工业基地重大项目支持计划。
4.实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计划。
5.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技产业发展计划。
6.资源型城市(地区)转型科技服务计划。
7.兴农富民服务计划。
实施这一《计划》的预期目标是:
一是通过"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实施,为振兴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构筑人才高地,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是通过"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工程"的实施,提供充足的知识支撑、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撑。同时实现"一个调整",
"三个创新"。
《计划》中又在组织、资金、计划、政策、制度上制定了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
(黑龙江省振兴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