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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清查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家底”防国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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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5月10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5月9日电(记者冯雷)辽宁开始对数百个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清查。副省长许卫国9日表示,全省将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彻底查清和掌握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家底”,查找在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据了解,到2004年底,辽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为1697.7亿元,其中国有资产总额为1135.1亿元,约占全省全部国有资产的一半。

    辽宁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介绍,此次清查单位的范围包括省委机关、省政府机关、省级司法机关、党派机关以及经省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列入事业编制序列的单位和社团组织;清查内容包括各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全部资产,重点是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土地、车辆、设备和办公家具。

    此外,辽宁还将重点清查各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情况,主要是各单位将其占有的国有非经营性资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将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用非经营性资产(包括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等等。

    据悉,此次清查中如果发现由于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私分国有资产收益,私自转移资产以及贪污盗窃等违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完)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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