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动态
吉林省九月底完成下岗职工低保向失业保险并轨
 www.chinaneast.gov.cn
2005年05月13日 来源:吉林日报

 

    为了进一步推动吉林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加快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日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全面落实并轨政策,千方百计筹措并轨资金,力争今年6月底完成并轨任务的80%,9月底基本完成并轨任务。

    《通知》明确,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保证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和留足2个月准备金的前提下,失业保险基金继续按规定调剂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并按实际征缴失业保险费总额的15%,向就业服务机构拨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专项用于支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同时,全省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保公司,要认真落实全省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中的失业保险扩面征缴指标,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万户民企进社保活动”,重点抓好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扩面征缴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要切实做好并轨企业失业保险费的清欠工作,并结合并轨和失业保险工作实际,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或建议。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扩大试点。要切实做好失业准入登记工作,加强失业人员的动态管理,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通知》还进一步强调,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调剂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相关程序拨付,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如发现问题,依法依纪严厉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孙鹤刘洋记者栾哲)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打印本稿
关闭  
振兴东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振兴东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6060236
最新动态
·
吉林省九月底完成下岗职工低保向失业保险并轨
·
1至4月沈阳汽车工业平稳起步 实现产值50亿元
·
黑龙江省一季度非公经济进出口总额达11亿美元
·
黑龙江省国家重点企业亏损额同比下降60.4%
更多
政策规划
·
国资委:国企2008年后不再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
·
吉林省政府下发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意见
·
关于辽宁省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意见
·
大连出台《办法》 支持保护中小企业发展
更多
招商引资
·
吉林省在韩国举行农业投资环境说明会
·
沈阳南下招商收获大项目 中兴软件产业园落浑南
·
黑河一季度引进资金突破7000万元
·
日本“利优比”扩大在大连投资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