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至2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带队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分赴鞍山、阜新、沈阳、铁岭、抚顺等地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5月21日上午,检查组与我省领导在辽宁友谊宾馆举行座谈会,省长张文岳就我省安全生产状况以及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与检查组交换了意见。
检查组认为,《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辽宁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方面,措施有力,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主要表现在:宣传《安全生产法》,制定地方配套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标本兼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辽宁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全省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中仍存在着一些必须重视的问题: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安全投入欠账较多;市、县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尚未理顺,监管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职工权益保护不够,安全培训仍需加强。同时,检查组还就我省进一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提出了要深刻吸取“2·14”矿难教训,进一步提高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重要性的认识;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执法;充分利用国家政策,解决安全生产欠账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要坚持行之有效的做法,常抓不懈;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等建议。
张文岳在交换意见时说,辽宁是老工业基地,安全生产的任务非常繁重,我们将按照这次执法检查对我们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认真加以整改,真正贯彻实施好《安全生产法》,把辽宁的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要全面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来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的执法工作。辽宁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安全生产隐患多、历史欠债多、薄弱环节多、安全生产亟待解决的问题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对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认识。要借这次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的东风,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的全面检查,进一步找出隐患,汇总隐患,排除隐患。要边整边改,凡是不利于安全生产的问题,都要集中整改。要落实安全生产的资金、人员、物资设备以及责任等有关问题,立足长远,确保安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傅志寰,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刘振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乌日图,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加林,全国人大代表张明元等检查组成员在5天半的时间里,听取了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汇报,实地考察了10家不同类型的煤矿企业,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向企业和职工发放调查问卷,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陪同检查。其间,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锡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国珠、王向民,副省长李佳陪同检查并汇报有关情况。
(谢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