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把“投入4500万元改善农村医院条件,在全市248.5万农业人口中,全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今年政府办的22件实事之一,以此解决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据了解,先期试点的法库县已投入650万元,参合试点农民达30余万人,占该县农业人口的86.77%。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沈阳农村地区全面铺开,进展顺利,农民参合率达到85%,有的地区高达92%。
沈阳市委、市政府切实关心农民健康问题,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04年将法库县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政府给每个参合农民补助13元,并决定在2005年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四县(市)配套1000万元,全部用于县、乡农村医院医疗设备的改善和提高,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打好基础。
为了解农民对合作医疗的需求、当地政府开展合作医疗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和下一步制订相关政策的基础信息。沈阳市分别在农村各区、县(市)召开了一系列调研讨论会。沈阳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截至5月8日,法库县为713名起付线以上的出院患者办理了医药费补偿手续,支付医药费51.4万元,占统筹基金8.37%,人均报销医药费720.9元。有32名参合农民,已得到补偿金30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初步显现出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能否稳步推进和顺利实施,关键是农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能否承担重担。市卫生局重点加强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和房屋建设,市政府对35家中心卫生院需要配备的615台(件)设备(包括急救车辆)全额负担,对6个区、县(市)共9个中心卫生院的房屋改造已经立项,市政府将给予资助。市卫生局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选派市管14所综合实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城市大医院,长期定点对口支援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服务任务的三县一市19所乡镇中心卫生院。 (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