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是实施、检验新一轮《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中期目标的关键之年。新《规划》实施四年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儿童优先”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省儿童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整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儿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2004年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7%,比2000年高出0.38个百分点;小学儿童流失率降为0.1%,基本杜绝小学适龄儿童失学现象的发生。2004年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7.8%,初中学生三年巩固率为93.17%,比2000年高出3.3个百分点。2004年全省高中阶段学生毛入学率达54.9%,比2000年高出7.9个百分点。
儿童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全省继续加大对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2004年全省妇幼卫生经费达6554万元,2004年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为92.68%和92.96%,分别比2000年提高3.67和4.57个百分点。农村住院分娩率3年迈了三大步,由2000年的71%提高到2004年的92.02%,跃居全国前十位。2004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23.71/10万、12.9‰、15‰,提前达到《规划》中期目标。
儿童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贯彻国家相继制定和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2001年省政府又颁布实施了《2001-2010年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目前全省创办法律援助机构223个,全省各级公安部门累计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488件,破获强奸案7392件,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全省基层法院已设少年法庭52个,四年来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妇女儿童累计已达2.8万人。
儿童赖以成长的社会经济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各级党委政府努力为儿童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04年全省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达千所以上,出版各类少儿图书140种38万册,少儿音像制品18种6万盘,80%的公共图书馆设立了少儿阅览室,成为深受儿童欢迎的第二课堂。2004年全省残疾儿童康复率达100%,康复有效率达80%,为残疾儿童最大限度地回归和参与社会奠定了基础。(葛 蔓 文素萍 记者 高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