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年时间建立和完善统计评价、业绩考核、财务监督、分配管理四个工作体系
6月13日,辽宁全省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建立和完善全省国有资产统计评价、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出资人财务监督和企业收入分配管理四个工作体系,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
据介绍,截至2004年末,全省三级以上独立核算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计4482户,资产总额5607亿元,200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3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19%。
为确保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我省将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国有资产统计评价、经营业绩考核、收入分配和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今后两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制定实施任期考核制度,逐步建立对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企业综合评价及其他各项工作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体系,形成完整的考核平台;在完善年薪制基础上,探索企业负责人的其他分配方式,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工效挂钩以外的其他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不同企业实行不同的工资总额调控办法,使工资管理更适合企业实际。
为进一步做好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省国资委提出,继续完善财务月报制度,增强准确性和时效性,及时反馈企业运行中的不合理、不规范情况,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企业财务预算的控制功能,做到财务管理事前控制、事中约束。通过有效监督,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过程和经营成果,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可靠。(记者杨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