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24日召开的全省公益林补助试点总结表彰暨补偿制度启动会上了解到,辽宁省在认真总结在辽宁实施的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3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已全面建立了国家和省两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通过森林分类经营我省现已确定生态公益林5264.8万亩,
其中3369.8万亩被划定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国家将对其中的2717.2万亩有林地纳入到先期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范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国家重点公益林建设,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我省也划出大片的林地作为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予以补偿,从而,使我省占国土总面积24%的、用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的公益林得到国家和省的有效保护。
2001年,我省作为全国首批11个试点省份,率先开展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保护和改善我省生态条件的重大支持。按照国家的要求,我省东部7市的34个县(市、区)的2100万亩有林地被划定为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试点范围,三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林业和财政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下,保证了试点工作进展平稳、运作规范,取得可喜成果和宝贵经验。
今年上半年,省林业厅在这些重点公益林区域选取了1320个监测点进行了资源消长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由于采取了广泛管护封育、实施天保工程、调减采伐限额、停止主伐和延迟更新采伐等有力措施,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地已有97万亩转变为有林地,使有林地面积年增长近1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比原来增加了1043万立方米,年净增长3.6个百分点;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由原来的每亩2.60立方米提高到现在的2.89立方米。林分质量的初步改善,有效地提高了森林的生态功能,我省东部山区一些断流多年的小溪重现清澈,农业抗灾减灾的能力明显增强,加之各地大力提倡舍饲圈养等办法,有效解决了林牧矛盾,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控制。随着森林郁闭度的提高和林下植被的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已开始向好的方向发展,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的保护,山兔、野鸡、獾子等野生动物明显增多。去年夏天,汤河流域还出现了几十年来少见的白鹭成群的美丽景观。特别是通过3年的试点,我省在实施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管护体制和资金运行机制等方面取得许多宝贵的经验,为今后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省的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现已开始启动,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每年将拿出1.3亿多人民币,用于我省的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省财政现已拿出1827万元人民币用于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启动资金。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配套启动,是一项涉及到我省林区千家万户、广大林农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将对我省林业发展、生态建设、区域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都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是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一个实际步骤,它将从根本上解决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设和发展的问题,标志着我国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价值的历史的结束,对我国林业建设理论和实践必将产生历史性的深远影响。(刘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