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必要的成本,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条件,鉴于当前我省地方国有企业改制仍面临诸多困难这一现实,为加快推进改革,出台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支持政策就成为必然的选择,像财政贴息资金、税收减免等为企业改制减轻负担的财税金融政策,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中均有明确规定。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在《政策意见》形成过程中,省财政厅积极参与了有关财政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条款的制订,这些政策对企业的扶持力度是近年来最大的,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卫亮告诉记者,省财政厅把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作为一篇大文章布局谋篇,通过建构科学的政策体系,积极探索财政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新路子,概括起来说,财政发挥了三个作用,即支付改革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和引导企业发展。
《政策意见》中说,发挥财政贴息资金对国有企业改制的引导作用。省财政筹集7亿元技术改造贴息资金,优先支持改制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对地区经济发展有牵动作用的技术改造项目。《政策意见》同时提出,优先为改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各级财政部门要增加担保资金投入,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利用开发银行软贷款,将担保资金规模扩大到7亿元。建立省、市担保机构业务联动机制,形成辐射全省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
据介绍,去年,省财政针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迫切需要建立了3亿元专项贴息资金,同时,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瓶颈这一难题,又设立了两亿元专项担保资金,重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功效。两年多来,这两项资金为全省技术改造的关键项目和有市场潜力的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本次出台的《政策意见》将企业技术改造贴息资金规模由3亿元增加到7亿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力度明显加大,同时,将中小企业担保资金规模由两亿元增加到7亿元,这就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据介绍,今后,省财政将改变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对企业进行直接投入的模式,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以贴息、担保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地吸引金融资本、民营资本向企业投入,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
据初步测算,省财政7亿元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资金,可吸引100亿元银行贷款投入企业,这将有力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企业技术进步。如按1∶5的比例开展信用担保,7亿元担保资金可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