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动态
国家四项措施鼓励外资参与东北国企改组改造
 www.chinaneast.gov.cn
2005年08月08日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新华网长春8月6日专电(记者刘铮)国务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6日透露,经国务院同意,将采取四项措施鼓励外资参与东北国有企业改组改造,以加快东北经济体制和机制创新。

    张国宝在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座谈会上介绍了这四项措施:

    鼓励外国投资者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东北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外国投资者并购和参股改造国有企业,原国有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积极探索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购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债权、股权,并对其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

    进一步完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社会保障环境。外国投资者并购国有企业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劳动关系处理、经济性裁员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按照国民待遇执行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和制度。

    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外国投资者并购重组国内企业的活动。建立健全东北地区产权交易机制,为外国投资者以并购、参股等方式投资提供便利和规范的环境。

    此外,国家还将对东北装备制造业、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行业和企业的重大关键技术和设备引进给予政策性信贷支持。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研究开发中心。鼓励外资投向东北资源枯竭型城市的精深加工和接续产业等项目。

    张国宝指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是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解决东北目前面临的经济发展活力不足、所有制结构较为单一、就业压力大等诸多问题。通过扩大开放,提高东北经济的外向度,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链接

    张国宝表示,国家将为外国投资者并购东北国有企业创造条件

    张国宝表示,国家将进一步扩大东北地区开放领域,着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打印本稿
关闭  
振兴东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振兴东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振兴东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6060236
最新动态
·
张国宝:扩大东北地区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开放
·
国家四项措施鼓励外资参与东北国企改组改造
·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
黑龙江:大学生扎根农村工作可获2万元安家费
更多
政策规划
·
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
·
黑龙江:大学生扎根农村工作可获2万元安家费
·
黑龙江将建立资源性产品价格生成机制
·
物权法解读:住房用地有望突破“70年大限”
更多
招商引资
·
财政税收优惠多多 大连市43条优惠政策吸引外资
·
外资参股加油站“杀入”辽宁
·
黑龙江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27个 招商引资持续攀高
·
THK将在大连建立中国总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