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9月2日电
9月1日,记者从辽宁省财政厅获悉,辽宁省小额贷款担保政策不断完善,不但为下岗失业人员降低了反担保门槛,而且制定了扶持创业带头人的优惠政策。
按照新出台的政策,对信用社区推荐的下岗失业人员、劳动保障部门扶持的创业带头人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认定的创业典型,一般不再要求反担保;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免除反担保;对其他下岗失业人员反担保金额,一般控制在实际贷款额的30%以内。另外,省财政厅还制定了扶持创业带头人的优惠政策。创业带头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推荐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证明、信用保证、承诺与担保机构共同实施保后管理的基础上,可取消反担保,由担保机构直接办理担保手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