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446.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91.9元,增长47.9%,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39.7%。
从黑龙江省农民现金收入结构上分析,今年上半年实现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由于去年推迟卖粮,人均出售粮食收入1422.5元,同比增加423元,增长42.3%,对拉动现金收入增加的贡献率为53.4%;二是加大了农村结构调整的力度,畜牧业加快发展,人均牧业收入479.4元,增加217.4元,增长83%,贡献率为27.5%;三是黑龙江采取多种措施,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人均劳务收入157.7元,增加63.3元,增长67.1%,贡献率为8%。三项贡献率之和为88.9%,是拉动现金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由于国家"一免两补"政策执行标准与去年相同,因此没有给农民带来新增的现金收入增量。
从支出上看,黑龙江上半年农民人均生产投入1434.3元,同比多投入477.2元,增幅高达49.9%。
现金收入是农民得到的货币毛收入,没有扣除生产成本。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扣除所发生费用后的收入总和。从上半年看,扣除生产成本后的人均收入为1011.9元。由于今年柴油、农资价格居高不下,生产成本大幅增加,加上粮食丰收预期导致年底粮价有可能下跌,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去年大幅增加(去年为3005.2元,增长20%)的基础上,继续实现有较大幅度的增加难度较大。
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讲:保持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一要稳定生产资料价格和粮食价格;二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农畜产品深加工;三要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扩大农民劳务收入比重;四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加农民非农经营收入的比重。
附表:黑龙江省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居现金收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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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构成 |
绝对数(元) |
同比增长(%) |
占收入比重(%) |
增收贡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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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入 |
2446.2 |
47.9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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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粮收入 |
1422.5 |
42.3 |
58.2 |
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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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业收入 |
479.4 |
83 |
19.6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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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收入 |
157.7 |
67.1 |
6.4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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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386.6 |
29.6 |
15.8 |
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