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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十一五”期间将继续实施禁伐天然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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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13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9月12日电(王海涛、任鹏飞)辽宁省政府近日决定,辽宁在"十五"期间禁伐天然林工作圆满完成后,"十一五"期间将继续禁伐天然林。

    "十五"期间,辽宁省在没有列入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情况下,为保护好全省的天然林资源,省政府安排2.85亿元,实施了省级天保工程,下达了《关于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的通知》。禁伐五年来,辽宁的天然林资源得到了有效恢复。

    如今,五年前采伐最为严重的辽宁省东部山区,有林面积已达到4410万亩,占全省有林面积的63%,各种野生动物800多种,成为全省生物种群基因库。林区植被和环境明显改善,多年不见的黑熊、野猪、狍子、獾子等野生动物明显增多,就连大天鹅等几十种珍稀候鸟也重新出现,东部山区再次展现出勃勃生机。

    辽宁省林业厅厅长王文权说,林区干部群众在突出以林木为主体的生态保护的同时,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原则,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中药材、优质稻米、畜禽和森林旅游业,促进了林区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走出了一条不砍树也能富的林区发展新路。

    在认真总结"十五"经验的基础上,辽宁省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继续实施天然林禁伐政策,按照严格保护、生态优先、科学经营、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的原则,确保天然林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确保辽宁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完)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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