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专题:进一步扩大东北地区对外开放
鼓励外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
放宽外商投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项目的股比限制
支持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鞍山市委、市政府组织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国办36号文件和省对外开放工作会议精神,迅速形成对外开放是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必须摒弃以往单纯依靠具体部门负责推进的传统思维定式的共识。确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这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持之以恒地深入推进。通过进一步对外开放,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社会的更快发展。
最近几年间,鞍山全市紧紧围绕“一个基地、三大产业”的发展战略,坚持以项目为核心,全力加快对外开放,实现了利用外资总量和规模的不断提升,几项主要指标连年位居省内各市前列,对外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增长,软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在令人欣喜的成绩面前,鞍山人头脑清醒,思路明确,决心要以更加切合实际和操作性较强的具体措施,牢牢抓住双重机遇,推动全地区的对外开放向更广领域、更大规模、更高水平迈进,促进鞍山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鞍山市确定,要把发展开放型经济列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并完善具体办法,与评先树优,表彰奖励直接挂钩。要扩大承担对外开放指标的责任单位,各分管副市长及县(市)、区、局长,都要与市长签订对外开放目标责任状,尽快改变仅由一个部门抓开放的状况。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鞍山市在进一步对外开放中特别注重发挥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及各类工业园区等先导区的先行带动作用的同时,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支持、推进鞍钢的对外开放,全力支持鞍钢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出口创汇。要划出部分鞍钢发展基金,用于支持鞍钢的招商引资和参展促销;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培育鞍钢分离企业在对外开放中形成新的增长点,促进其早日在对外开放的主战场上一展身手。为鼓励境外投资者以并购、参股等形式参与当地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鞍山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精神,重申“非禁既入”的基本原则,放开地方国有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还配套出台或完善了相关的政策性鼓励措施。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鞍山市还明确提出,鼓励外资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在政府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并确保公共利益和安全的条件下,放宽外商投资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项目的股比限制;经过批准的,允许外方控股。要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扩大商业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鼓励外资进入金融市场和投资合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支持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继续实施科技兴贸、出口品牌和市场多元化三项战略,是鞍山市为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而确定的工作重点,目的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减少初级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系列产品出口。要重点扶持钢材、镁制品、滑石制品等作为自主品牌打入国际市场;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深度开发发达国家市场,积极开拓新兴市场。
(刘人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