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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次大规模转让企业国有股权 20省直企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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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21日 来源:辽宁日报

 

    9月20日,记者从辽宁省省直企业股份制改造、股权转让说明会暨股权转让洽谈会获悉,20户省直企业将以取消股权比例限制为原则,面向国内外转让国有股权,这是我省第一次大规模转让企业国有股权,意在加快推进省直企业的多元化股份制改造,全面提升国有经济的盈利能力和水平。

    据介绍,这20户由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企业,分布在工业、商贸、建筑、投资证券、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既有中国500强企业和中国石化百强企业,也有全省重点国有企业;既有国有独资公司,也有国有控股公司。从总体上看,企业资产状况较好。截至今年8月末,20户企业资产总额474.3亿元,负债总额285.9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为60.3%,今年前8个月共实现营业收入174.3亿元,利润总额1.9亿元,实现增加值20.21亿元。

    据省国资委负责人介绍,这20户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不设比例限制,完全根据合作双方洽谈确定,大部分企业都拟转让51%以上的国有股权,部分企业还拟将国有股权全部转让。其中,包括葫芦岛锌厂、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4户工业企业均拟转让51%以上的国有股权;在商贸企业中,辽宁物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全部国有股权;在农林水产类企业中,辽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拟转让51%以上国有股权或整体转让。

    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在说明会上讲话,来自英国、奥地利、韩国及香港企业、中央企业、民营企业的代表,现场与省直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洽谈。(记者杨忠厚)

(责任编辑: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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