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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政务公开新目标: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重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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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21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针对当前政务公开存在的做表面文章、制度空白及专业性、综合性、智能性公开手段少等问题,黑龙江省政府20日召开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务公开的目标。一是省、市(地)政府及行政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县、乡政务公开搞好规范和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逐步做到内容规范、形式多样、程序严密、机制健全。三是学校、医院、社区及水、电、气、公交等单位要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全面公开。

    据悉,我省从2001年开始在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推行政务公开。目前全省13个地(市)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听证论证和接待群众来访等政务公开制度。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325项减少到832项。我省已有29个县(市)、9个地(市)建立了综合审批中心,8个省直部门建立了专项行政服务中心。省政府及25个省直部门、各市(地)政府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有10个地(市)和41个县(市)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今年上半年,全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收益实现3.4亿元,政府采购节资2.67亿元,90%以上的招标工程实现了规范运作。

    省政府决定今明两年全省政务公开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对应让全社会知情的事项,各级政府及主办部门必须依法、全面、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公开城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征地拆迁、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及违纪干部处理等情况。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未建行政服务大厅或行政审批中心的地方和部门,力争明年上半年都要建设到位,到2006年底,县(市)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力争建起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四是扩大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控,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三乱”和效率低下等问题。(记者 贾辉)

(责任编辑: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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