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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常委省直机关积极为棚户区困难群众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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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29日 来源:辽宁日报

 

国务院召开东北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 曾培炎副总理实地调研棚户区改造工作

    2005年8月12日,国务院在大连召开东北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了座谈会并讲话。会议期间,曾培炎副总理在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张文岳,大连市委、市政府负责人陪同下,来到大连中山区春山旧区,考察棚户区群众的生活情况。 详细〉〉〉

   辽宁省委常委带头向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捐款

   9月23日下午,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克强,省长张文岳与其他省委常委一起,带头向我省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捐款。李克强强调,要从解决群众最期盼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入手,动员各方力量,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社会救助资金,切实解决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让贫困群众分享发展和振兴的成果。

    李克强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着力推动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领导干部包案下访解决问题三项民心工程,积极为广大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采取省委常委包市、市领导包片、党员包户等有效形式,推动集中连片棚户区动迁安置和新建工程顺利进行。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集中连片棚户区居民中大多数是低保户和特困户,互助能力差,在保障基本生活条件上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切实解决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不仅需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更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省委常委决定,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建立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省级领导班子和省直部门干部职工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捐助活动,带动社会各界向困难群众奉献爱心,伸出援助之手,把全社会的热忱关爱送到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的心上,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李克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坚持统筹兼顾,细致工作,深入开展扶贫帮困工作。要紧紧抓住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这个切入点,坚决打好这场城乡扶贫攻坚战。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功能,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子女上学、冬季取暖、大病救助、就业培训和就业安置等方面工作,使城市贫困人口集中居住社区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在集中连片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要强化工程监督,努力降低建筑成本,确保新建安置住宅质量,认真细致地做好回迁安置工作,确保分配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使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工程成为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李克强要求,这次救助捐款活动要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杜绝行政命令、强行摊派现象的发生。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严禁截留挪用。要严格公示制度,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情况要如实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用好这笔资金,努力在解决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方面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副省长李佳,省政协副主席董万德参加了捐款活动。 记者胡欣

    省直四单位向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捐款

    9月23日下午3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机关、省发改委四单位同时举行向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捐款仪式。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从先进性教育活动一开始,就从振兴老工业基地实际出发,从解决群众最紧迫的问题做起,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明确提出要用两至三年时间,完成824万平方米、涉及近百万居民的棚户区改造任务。现在,全省各地第一批棚户区改造工程已接近尾声,为解决棚户区群众的实际困难,省直四单位率先垂范,心系群众,为棚户区困难群众捐款献爱心。

    据统计,这四个单位共有698人参加捐款,总捐款额达到7.7万元。 记者吴世勇

    省人大向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捐款

    9月26日下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辽宁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实录》专题片,并举行向我省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捐款仪式。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100多人积极捐款,大家以实际行动为改善棚户区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出一份力,为棚户区困难群众献一份爱心。当天,捐款总额达到1.8万元。

    张锡林、徐德等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了捐款仪式。 记者谢文君

    省直机关积极为棚户区困难群众捐款

     9月23日,辽宁省委常委带头向集中连片棚户区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捐款后,在省直机关引起强烈反响。省直机关工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为棚户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活动的通知》,并召开专门会议对省直机关捐款活动作出安排。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广泛宣传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重大意义的同时,积极响应省委号召,发挥省直机关的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捐款活动,并把这一活动作为省直机关正在开展的“保持先进性,服务在基层”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委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这次捐款活动的意义、目的、原则和要求,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为棚户区困难群众捐款,帮助棚户区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截至9月26日,省直机关114个单位的捐款工作基本结束,2.9万多名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了捐款,捐款总额达172.8万多元。

    领导带头,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是这次捐款活动的突出特点。在捐款活动中,虽然各单位反复强调了要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但广大干部职工仍要表达自己的一份爱心。许多同志表示,虽然自己家庭生活也有困难,但帮助长期在棚户区生活的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是我们应尽的责任。许多公出在外地的同志纷纷打电话,表明自己的态度和捐款数额。省水利厅、省农科院、省党刊集团等单位的许多离退休老同志听到为棚户区困难群众捐款的消息后,主动找到机关党委自愿捐款。团省委在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捐款的同时,还向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发出了倡议,号召全省团员青年带头开展捐助活动,向棚户区困难群众伸出援助之手,把全省广大团员青年的爱送到棚户区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宫 伟)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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