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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推进公用事业改革 将用3年建起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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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0日 来源:辽宁日报

 

    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建立起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服务规范化的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体系。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会议上获悉的。

    我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起步于1996年,到目前,全省市政公用事业中供水、燃气、公交、供热、道桥、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七个行业共有45个项目利用外资和社会资本,吸引投资47.99亿元。当前,我省城市化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城市规模和人口快速增长,对市政公用事业的需求日趋旺盛,市政公用设施滞后与投资缺口增大、投资渠道不畅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

    此次省政府作出决定对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实行“三个放开”。放开产权市场。鼓励社会资金和国外资本投资市政公用事业,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运用TOT(转让———运营———转让)等方式,将现有市政公用企业的国有存量资产进行整体或部分转让。通过招标拍卖等办法,经营好市政公用设施经营权、专营权、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租用权等无形资产。积极利用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城市市政公用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鼓励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或市政公用事业资产经营公司,由政府授权经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放开经营市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收费路桥、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行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放开作业市场。全面放开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和设施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市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放开房屋建设中的给水和燃气工程建设市场,变垄断经营为社会化经营。全面放开城市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等作业市场,逐步实施以道路为载体的市政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为一体的经营承包。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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