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位农民在吉林省九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查看合作医疗缴费和支出一览表(10月20日摄)。 2005年,吉林省共有9个县(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2.63万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为农民支付医药费补助3610.62万元,补偿农民达54.26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供给制度,我国从2003年开始在首批304个县(市、区)推行这项制度的试点工作。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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