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董峻、姚润丰)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则被确定为国家“十一五”规划中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方向。
老提法蕴含新思路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此次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的新起点。
胡锦涛总书记去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三家子乡三家子村农民在用收割机收割水稻(10月18日摄)。今年秋收,吉林省农业的机械化水平得到提高,生产效率大大提升。
新华社记者 徐家军 摄 更多图片
2004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2.6万亿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因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回顾过去几年,从中央到各地,围绕农民增收这一主题,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直接给农民以实惠——
各地种粮农民首次享受到直接补贴的好处,2004年全国共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16亿元;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实行转移支付……
2004年农民增收6.8%、粮食增产9%之后,今年国家又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如加大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减免力度,着力建立为农民减负的长效机制。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格外引人注目。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温铁军认为,新农村的新,新在农村的发展能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通过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使农业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农村社会能够实现和谐。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概括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经济上就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来提高农村产业的竞争力,提高务农劳动者的收入。在社会事业、文化事业等方面可以通过国家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来实现。
把握“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新要求,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发展内涵、发展要义、发展本质的深化和创新,蕴含着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此,我们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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