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16.加快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等能源资源和铁、有色金属、优势非金属等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充分开发和利用以核电和风电为主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积极发展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增强能源供给能力。鼓励和引导企业到域外合作开发资源和能源市场。加强电网建设,完善电力基础设施。
17.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规划和建设,重点实施中部城市引松供水、老龙口水利枢纽、引嫩入白、大安灌区、四湖沟水利枢纽、哈达山水利枢纽等六大水利工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快实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加强大中型水库、防洪工程和西部地区人工降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能力。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快发展交通事业,形成铁路、公路、航空相互配合补充,对内对外联络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五纵五横”主骨架公路网,全面提高公路等级,增加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加快“五纵二横”铁路运输网建设,基本完成同铁道部签订的铁路建设协议项目。积极发展民用航空,完善长春、延吉机场设施,提高运载能力。启动长白山机场和通化机场建设,着手白城机场规划。建设长春和吉林市交通枢纽换乘中心。加快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道路以及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强重点城市危险废物、医疗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18.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综合、高效利用资源,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积极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坚决淘汰消耗高、污染重、技术落后的工艺和产品,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在重点行业、工业园区以及若干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并逐步推开。强化节约意识,鼓励生产和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形成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生产与消费模式。
19.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东中部水土保持、中部平原黑土地保护、西部湿地保护和草原“三化”治理工程。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和山区植树造林工作,积极推进林区农民、林业职工就业和居住向城镇转移,有步骤地实施生态移民,强化水资源调配对生态环境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加大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重点流域、区域的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改善主要江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的防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环境执法、监测和科研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广泛开展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优美乡镇等创建活动。
[1] [2] [3] [4] [5] [6]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