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37.提高各级党组织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完善体制机制,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加强统筹协调,提高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务实创新的能力。
38.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完善村民自治和社区居民自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加快依法治省进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做好普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
39.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战略任务,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提高全省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大学生、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创业文化建设,使之成为全省人民创新创业的思想导向和力量源泉。加强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40.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理论素养和学以致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的领导、党的工作和党的作用覆盖面,巩固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加强和改进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
全省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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