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制度
出台《大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我市信用制度和信用相关标准,制定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二)大力开展“诚信大连”宣传教育
组织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会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整规办发〔2003〕25号)、《关于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03〕7号)以及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其他宣传方式加强对全社会的诚信教育。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
(三)建立诚信政府
在各级政府机关中广泛开展以诚信机关为主题、以“诚信服务、执政为民”为内容的诚信机关创建活动,加大市级机关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机关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市民对机关诚信的满意度。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实行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建立政府信用数据库(公务员数据库,政府机构数据库,机构职能数据库,社会对政府各职能部门评定记录数据库等)。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
“阳光工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成党政内网二期工程,建设口岸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软件测评中心和网上报税、网上工商监管、网上公安系统及企业诚信平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港口口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人事局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
我市企业信用体系作为全市诚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规划建设了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科学构架了全市企业六大系统,即: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系统、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监控系统、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和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信用体系、改进和完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1.研究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披露、社会咨询、网络链接、信息共享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要求,整合相关部门有关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法规体系。
2.建立健全企业税收信用奖惩机制。深入探索在税收信用等级评定中的奖惩机制,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在法定的范围内,依法建立对A级信用等级企业的税收优待政策和对C级信用等级企业的监控制度,规范纳税人主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3.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建设。一是组织专家制定质量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对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从事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评审的组织和程序、监督管理、审批和公告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产品质量档案,为建立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奠定基础。三是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激发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内在动力。四是扎实做好市场准入管理,对87种主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对米、面、酱油等关系人身健康的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加贴“QS”标志,引导正确消费。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经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业局、市卫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农委、市劳动保障局、大连银监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