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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至海口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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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06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记者林红梅)全长5500公里的“哈尔滨至海口”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11月5日起全线开通。运输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和新鲜的肉、蛋、奶的整车车辆将畅通无阻。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条通道的开通是在全国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网络的一个重要举措。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门联合制订的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交通部日前发出了开通公告。

    公告规定: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绿色通道”上行驶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规定给予通行便利:

    一是认真执行沿线省级人民政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制定的通行费收费标准,不得实行省内外差别政策;二是确保收费站开辟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安全、畅通,切实提高通行效率;三是规范路面执法行为。对于没有违反《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拦车检查;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公告同时要求,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公路交通法律法规,不得超限超载或违法运输。当公路收费站(点)监督检查人员对其运输货物进行核验时,应给予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或拒绝;未通过专用道口,拒不接受核查,或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的有关政策规定,非整车或违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得通过专用道口,一经发现,应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完)

    

(责任编辑: 王娇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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