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禽流感疫病在我省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省政府紧急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通告》,家禽必须强制免疫、关闭鸟类和活禽交易市场、运载禽类及其产品须有通行凭证、发现禽类及与禽类密切接触者有异常情况须立即举报等多项措施,将使鞍山的防控禽流感阻击战再添得胜“火力”。
《通告》规定,今起,全省疫区和高危区内饲养的禽类,由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实行全免疫。从事禽类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主动向当地动监部门报告饲养的禽类品种和数量,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及技术规程做好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期间,全省城乡禁止家禽散养,必须实行圈养。全省城区严禁饲养鸡、鸭、鹅、食用鸽以及其他可能传播疫情的禽类。观赏鸟类、信鸽饲养单位和个人要采取环境消毒和限飞措施,关闭鸟类和活禽交易市场,暂停举办人与禽类密切接触或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任何活动;各级动监部门要加强对强制免疫效果的监测和出栏禽类的检疫;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从疫区采购和调入禽类及其产品;疫区及受威胁区封锁期间,禁止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出售活禽,禁止宾馆、饭店、超市、集贸市场及熟制品加工厂(户)屠宰加工活禽;对运载禽类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消毒和检查,合格的签发通行凭证,严禁无检疫合格证的禽类及其产品进入我省或过境;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流感监测点要加强对人感染禽流感的监测和预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或与禽类密切接触人员有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向动监或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等。
从月初到现在,鞍山在禽流感的防控方面已采取了多项措施。截至8日16时,全市禽类免疫数量达到3610万只,加强了城区禽类和鸟的强制免疫;从2日起,先后对鞍山域外的运载禽类车辆进行检疫、消毒和劝阻,特别是对来自疫区的车辆坚决封堵。全市已建立了32个消毒检查站;从4日起,在原有150个动物疫病监测点的基础上,又增设了30个监测点,全市已监测家禽8200只;建立了禽流感五大应急防控体系,做好了防大疫、战大疫的应急准备;2日,防控指挥部成立了5个督察组,每组包一个县区,一个县区抽查2个乡,每个乡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20户,并确定了督察责任追究制;目前,市政府已投入3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疫苗、监测设备、防疫车辆、防护服、防疫补贴等;对全市215家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来源于非正常渠道的疫苗,不准用。在防疫期间,对市内59个交易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不准经营活禽,全面实施禽类产品检疫。
目前,鞍山市委、市政府已组成10个防控禽流感工作督导组,连日来深入各地区和单位,检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情况。鞍山市还把对人的防控,提到了重要日程,制定了完善的人禽流感防控预案。在加大防控力度的同时,还积极健全和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禁止活禽交易,同时加大力度杜绝病死禽类在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