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辽宁棚户区改造
截至11月14日,辽宁省盘锦市棚户区拆迁面积已达25.9万平方米,已全面完成今年辽宁省政府下达的25.8万平方米棚户区拆迁任务。目前,盘锦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在建面积21.9万平方米,已安置居民5436户,17248人。
盘锦市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深入棚户区,协调建委、城建、房产、土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快速完成了棚户区规划、房屋拆迁、居民安置等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盘锦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改造过程中,盘锦市始终坚持了“三个公开”,即公开改造政策,公开进行土地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开拆迁补偿标准及补偿结果,使棚户区改造工作得以平稳进行。
目前,盘锦市棚户区拆迁工作还在继续。到今年年末,拆迁面积将达到2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今年辽宁省政府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明年10月末前回迁居民将全部迁入新居。(夏
昆 记者 刘永安 )